紅海人才租賃 租賃方式
紅海針對客戶的需求和标準,采取靈活的機制和租賃方式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,紅海人才租賃的方式:人才租賃的形式根據租賃人員的來源分為轉移租賃和新增租賃,轉移租賃即為把單位現有的人員轉給人才公司再租賃使用;新增租賃為委托人才服務機構另外招聘人員。
按租賃服務方式和用人企業租賃員工的目的将人才租賃分為四類:
1、完全租賃。由租賃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租賃服務工作,包括人才招募、選拔、培訓、績效評價、報酬和福利、安全和健康等等。
2、轉移租賃。由人才公司租賃公司需求的企業自行招募、選拔、培訓人員,再由租賃公司與員工簽訂《租賃執行合約》,并由租賃公司行使租賃員工的報酬、福利、績效評估、處理勞動糾紛等職能。
3、減員租賃。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經雇傭的員工,将其雇主身份轉移至租賃公司。企業支付租賃公司員工租賃費用,由租賃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,包括工資、獎金、福利、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。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,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。
4、試用租賃。這是一種新的租賃方式,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将新員工轉至租賃公司,然後以租賃的形式試用,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确選才方面更具保障,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産生的誤差風險,有效降低人事成本。